| 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酒类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强力推进随附单溯源制度 |
|
| 2009-07-22 16:42 文章来源:綦江县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了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根据全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商委发〔2009〕100号)文件精神,把酒类流通经营者是否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作为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内容,旨在严格执行食品流通索证索票的溯源制度,督促经营者严把酒类商品进销关,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确保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七月十四日,县商委组织召开了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酒类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县内各大中型酒类批发商、零售商、餐饮酒楼、超市、娱乐等企业的负责人和经营者,县商委、县酒协、县餐饮商会及有关部门部门领导共8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一是贯彻学习《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通报我县上半年酒管工作情况;三是安排布置我县酒类食品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及下半年酒管工作。县酒协、县餐饮商会领导在会上作了发言,县商委领导作了总结讲话。 |